醫藥分業是為圖利[ 健保藥局聯合供藥中心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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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總統登輝

連兼行政院長戰

張署長博雅

葉總經理金川

藥政處曾經向媒體發表新聞表示:

()醫師的處方箋中都有開立安慰藥。

()醫師的處方百分之五十是錯誤的。

假使這些報導是屬事實、 衛生署應給這些不肖的醫生處於應有的懲罰、不應該不了了之。 假使只是藥政處為著達到醫藥分業的目的、而不擇手段所捏造出來欺騙民眾的消息、 如此擾亂民心、製造紛爭、妨害社會安寧、這樣的官員可以不懲處嗎?

業分業確實會造成延誤病人用藥的時效、 延長病痛的時間、浪費病人更多的金錢 (見附件一 )、對民眾只有百害而無一益、為什麼要執行呢? 立法院如同兒戲般的、 一天三讀草率通過的法案也能算是政策、實在是即可笑又可悲。而在這種烏龍法案中卻又故意預埋變化莫測的一0二號條款、 策劃者實在不簡單。

醫師根據病人的體質與病情的需要而開立處方、 例如在感冒處方箋上開立蘇打片、 (用於中和感冒藥的酸性以防傷胃 ) 維他命 (增加病人的抵抗力 )、抗生素 (預防二次感染 )。這三種藥前二項藥師可解釋為安慰藥、(因對感冒沒有直接作用 )、第三項可以解釋為濫用抗生素、(因為二次感染不一定會發生 )、聽起來好像二方面都有道理、 那麼無謂的紛爭就開始了、像這樣模稜兩可的紛爭將會層出不窮、想想看這將會變成怎麼樣的社會。

有同樣的療效但成份卻不相同的藥品很多、 有的會引起體質過敏以致死亡。例如感冒藥中的比林系與非比林系。 通常特異體質的病人在病歷表上是有記載的、但處方箋上並沒有特別註明、(因為配藥時一定必需按照處方箋上的藥品調配 )、有時藥師會因某種原因而掉換、 雖有同樣的療效但卻引起病人的過敏以致死亡、(在美國常有此種病例發生 )、病人如此枉送生命實在不值得、而其過失的責任該歸誰負責很難斷定、 因為藥都已經吃進死者的肚內而被消化吸收掉了。

同一位病人同樣的病、 有的醫師治療無效、有的醫師卻能藥到病除、主要的差別在於醫師的臨床經驗、 對病情的認識與正確的診斷、各有差異、再加上對藥物廣泛的認知與深入及絕對的了解、 這完全是醫師個人智慧的結晶、醫師再利用此結晶開立處方箋、 所以處方應是醫師的智慧財產、他絕對擁有此財產的權利、政務官豈能隨便利用行政命令強迫交付。 再說病人想知道吃的是什麼藥直接問醫師就可以了、 若是信不夠該醫師、再換另一家他認為可信任的診所就醫問題就可以解決了、就是如此的直接了當。 病人不能相信醫師、正如百姓無法相信政府執政一樣、是亂源之根。 藥政處為達到醫藥分業的目的、而不擇手段誤導民眾不信任醫師、可能會留下很多無法預測的禍害。

目前大醫院都自設有調劑室、 每地區不同科系的開業診所可以合聘一位藥劑師共同設立健保藥局、 藥師想要得到處方恰似緣木求魚難中難、這個道理藥聯會與藥師公會的每一地區的理事長都非常了解、 今天他們不惜妨害社會安寧極力推動醫藥分業、迫使醫師釋出處方箋、所圖謀的是什麼?

據說現在新推出的 [ 健保藥局聯合供藥中心 ] 加上一0二條款、 再加上健保局的配合、[ 聯合供藥中心 ] 每年將能獲得數億台幣的暴利。據說藥師公會與藥聯會的理事長、 及某些黑民代和某些相關官員、極力在推動醫藥分業、其最終目的就在於此。真是否真如傳聞、只能靠檢調單位深入了解。

據說含有可待因成份的商品、 在藥政處刻意安排與推動之下、現在已變成健保藥局的專賣品、 在健保藥局內不必醫師處方箋也可買得到、只是售價已暴漲將近一

巿面上有某家製藥廠所生產的感冒藥商品內中含有可待恩的成份、 咳嗽

藥商品內中含有諾司卡賓的成份、 這兩種商品天天在電視上做非常大的廣

告、市面上任何一家藥局或藥房都可以陳列販賣、 如此違法亂紀的怪現象

是特權在撐腰、或是官商勾結下的放水怪象?